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百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百政發〔2012〕30號)《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通知》(廳發〔2018〕1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廣西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意見》(桂青聯發〔2023〕1號)等文件精神,計劃面向社會招聘服務期滿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2日期間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其他資格條件,具體條件以《田東縣2024年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下稱《計劃表》)為準;
7.根據廳發〔2018〕14號及桂青聯發〔2023〕1號文件要求,符合以下條件,在田東縣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方可報名(服務基層項目包括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1)通過考試選拔方式參加服務基層項目;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3年內;
(3)服務期間通過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離開基層服務單位工作的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
(4)承諾在本單位最低工作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5)大學生西部志愿者需服務期3年期滿且考核合格或服務期2年期滿考核合格且至少一年考核優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服務期未滿的,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已超過3年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辭聘未滿5年的;
6.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規定的;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1.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報考和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若無特別標注,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辭退、工作年限、服務年限、處分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5年5月12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察、體檢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崗位查詢
應聘人員從2025年5月8日起,可以登錄田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td.gov.cn)查閱招聘崗位信息。
(二)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報名人員將以下材料(是復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驗證)一并報送田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廳事業股窗口。報考人員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且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和后續招聘程序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1.《田東縣2024年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對應的服務基層項目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下載打印)。同時一并報送《田東縣2024年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
3.《服務基層項目證明》(附件4),由對應的服務基層項目主管部門出具;
4.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提供由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復印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符合報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只能報名原服務基層項目服務單位或原服務鄉鎮的招聘崗位。
(三)報名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報名確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及時反饋并說明原因。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提交的報名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資格審查、聘用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報考人員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提供不實信息,擾亂報考秩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進行考察,入圍考察的人選在田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察合格方能入圍體檢環節。
考察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等為依據,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開展面談等方式進行,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并核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二)體檢
1.確定體檢人選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入圍體檢的人選在田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入圍體檢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項目及標準
(1)體檢項目及標準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桂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2)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當日當場復檢結論為準。
(3)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聘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本次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生的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集體討論后確定擬聘用的人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田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百色人才網(https://bs.gxrc.com/)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招考紀律
(一)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違紀違規行為將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系統。
(二)資格審查驗證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單位及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做出處理。
(三)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報考規定的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情形,應當回避。
八、誠信管理
對有以下情形的,將記入誠信檔案,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發布考察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考察、體檢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二)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三)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九、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數。
(二)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田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田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田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6-2055222。
田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